湘潭宝马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金属拉丝改扩建项目拟批阅公示

2024-02-07 解决方案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同意《年加工1000吨金属拉丝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现就环评相关状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定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奉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求人、好坏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议提出听证请求。

  湘潭宝马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出资300万元,在湘潭天易经开区湘潭宝马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本次改扩建项目筛选原机械拉丝800吨产能,对原机械拉丝出产线进行晋级改造,添加磷化、热处理工艺,拟出产1000吨磷化钢丝。

  本项目施工期仅在厂房内部对现有出产线进行出产设备的装置和区域间隔,施工时刻很短,且对环境影响较小,并跟着施工作业的完毕而消失。

  本项目厂区内排水系统选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带搜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营运期出产废水首要为清洗废水(剥壳)、磷化槽(废)液(含槽渣)、清洗废水(磷化)、拉丝机冷却水、低温回火热处理冷却水,其间磷化槽(废)液(含槽渣)是杂质多且磷化作用差的磷化废液,定时替换,为危险废物,交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置。清洗水(磷化)需定时替换,替换下的磷化后钢丝清洗水进入磷化槽,弥补部分水汽等丢失,拉丝机冷却水、热处理钢丝冷却水中含有很少可忽略不计的颗粒物,不影响其运用,上述废水均循环运用,定时弥补新鲜水,不外排。废水首要为职工日子废物污水经四格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湘潭县榜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合格后外排。

  项目营运期出产车间关闭,拉丝粉尘经2台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无安排排放粉尘可到达《大气污染物归纳排放规范》 (GB16297- 1996) 表 2 中的无安排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的首要噪声源为放线架机、剥壳机、清洗磷化一体机、拉丝机、调直机、中频炉、收线机、全自动边框机、空压机等通风设备噪声。经过猜测可知,在采纳根底减振、厂房隔声等归纳防噪办法和经间隔衰减后,厂界噪声昼间的猜测值可满意《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规范》(GB 12348-2008)中3类、4类规范要求。

  本项目发生的固体抛弃物首要是氧化铁皮、铁屑残渣(剥壳清洗)、边角废料、物理检测实验废材、不合格产品、拉丝尘灰、地上清洁搜集沉降粉尘、磷化槽(废)液(含槽渣)及铁屑残渣(磷化清洗)、废拉丝粉包装袋、废磷化液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及职工日子废物。

  氧化铁皮、铁屑残渣(剥壳清洗)、边角废料、物理检测实验废材、不合格产品、拉丝尘灰、地上清洁搜集沉降粉尘外售相关单位处置;磷化槽(废)液(含槽渣)及铁屑残渣(磷化清洗)、废拉丝粉包装袋、废磷化液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为危险固废,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日子废物分类搜集后由当地环卫部分定时清运。综上所述,在采纳上述归纳处置办法后,项目发生固态废料悉数归纳利用或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发生十分显着影响。

  依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参加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