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首届无损检测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4-04-03 企业资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机械行业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将共同主办“2023年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首届无损检测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从事有关专业或职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教师和学生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竞赛,竞赛设职工组(含教师,下同)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均为单人赛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产业工会动员、指导开展各地区预赛选拔活动,以企业(集团)、院校为竞赛单位向竞赛办公室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决赛。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真实的操作两部分所组成。考核内容根据《无损检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基本要求部分和“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相应标准确定。试题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一)预赛阶段。在竞赛组委会的指导下,各单位可结合本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岗位练兵等活动开展选拔、遴选、推荐和训练工作。学生组可开展中级工水平的预赛活动,职工组开展高级工水平的预赛活动,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来进行,实现以赛促评、以赛促练、以赛促建的目标。

  (二)全国决赛阶段。全国决赛拟定时间为2023年8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参加决赛名额按照均衡原则合理分配,名额待定。

  1.对在预赛中各组别通过《无损检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中级、高级)考核合格的选手,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下同)中级工或高级工职业能力证书。

  3.对在决赛中职工组各项成绩均合格且获得综合成绩第4-15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能力证书,已具有高级工等级证书的,颁发技师职业能力证书;职工组各项成绩均合格且获得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颁发技师职业能力证书,已具有技师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能力证书。

  4.对在决赛中学生组各项成绩均合格且获得综合成绩前15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能力证书。

  5.本届竞赛决赛各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各组别获奖选手的比例控制在决赛选手的50%以内。

  6.对决赛中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企业职工选手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参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7.对在决赛中职工组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技术能手”称号。

  8.对在决赛中学生组综合成绩第1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技能新星”称号。

  9.对在决赛中各组别操作技能成绩前10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操作技能标兵”称号。

  11.对决赛中团体成绩第一名的企业(集团)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参评“全国工人先锋号”。

  12.职业能力证书按选手在预赛、决赛中取得的最高技能等级颁发,但新的证书等级和原等级跨度不允许超过两级。

  (一)预赛和决赛活动期间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解决能力,要保护参赛选手、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落实消防、人身、交通、餐饮、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顺利举办。

  (二)各参赛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提升技能。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

  (三)请各参赛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真实的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及时有效地发现、表扬、宣传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组委会举办颁奖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各参赛单位对预赛相关情况须做出总结,并向竞赛办公室提交预赛相关材料。

  (四)各预赛组委会要严格依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竞赛活动。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要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也许会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2023年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首届无损检测员职业技能竞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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